科思研究

入局GEO?在把流量玩明白之前,你得先看看这个判决

科思律师事务所 · 2025-12-24
文章插图

---

FOREWORD

前 言

无锡新吴法院对一起利用AI批量生成友商测评文章,实现搜索结果引流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作出判决。

原告: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,专注于为小企业提供管理软件,旗下有进销存软件、财务记账软件、超市收银软件等多款软件产品,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。

被告:B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、销售及咨询等。

一

被告在优化搜索结果上都做了什么?

B公司搭建了一条“AI测评文章生产线”,批量生成看似“测评”A公司等其他友商产品的文章,实则用于引流和推广自家产品,具体包括:

搜索关键词挖掘:以“进销存”为词根,批量生成长尾关键词作为文章标题,如“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样”“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操作”等。

AI生成内容:将上述标题交由AI工具自动生成文章,文章内容表面来看,是对A公司产品的客观介绍,且无诋毁内容。

在AI生成文章中嵌入自己的推广信息:B公司在AI生成的文章页面前后位置插入“某某云官网”“丰富模板、开箱即用”等指向B公司产品的链接和广告内容。

大规模生成和发布:利用“文海战术”,生成数万篇类似文章,不仅针对A公司,还涉及行业内多个同行。

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使潜在消费者在检索A公司产品时被引流至B公司网站,从而减少A公司的交易机会,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二

法院如何判定B公司的行为?

尽管B公司虽然辩称,其操作系为了优化营销推广效果,网页内容仅为客观介绍A公司软件产品,B公司并无攀附A公司商誉的故意,亦未给A公司造成损害。

但法院并未认可B公司的答辩意见,认定B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主要基于以下几点:

行为性质

虽然文章内容未直接诋毁A公司,但其本质是借助AI技术批量生成发布带有他人品牌关键词的文章,以实现自身产品推广的目的,属于流量截取行为。

违背商业道德

B公司未基于真实使用体验生成内容,而是利用他人商誉吸引流量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。

损害后果

减少A公司等竞争对手的用户流量和交易机会;

带来大量低质信息,造成“数据污染”,增加消费者获取真实信息的难度;

扰乱正常的搜索引擎算法,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竞争的整体效率,构成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。

法院强调,同行评价并不为法律所禁止,但必须基于真实客观的评价。B公司利用AI技术批量生成“伪测评”内容,借助竞争对手的品牌关键词吸引流量,再通过嵌入自家产品信息实现引流和转化,属于典型的“搭便车”式营销行为,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
三

B公司的行为,

在AI搜索场景能否继续奏效?

在本案中,B公司利用的是搜索结果+AI批量生成内容的组合策略:

检索词根及长尾关键词挖掘:“进销存”为词根,批量生成长尾关键词如“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样”“A公司进销存软件怎么操作”“A公司进销存软件定制”等。

AI批量生成文章并发布:快速生成上万篇“伪测评”文章,并在互联网大量发布。

设置引流产品的内容和链接:在文章的前后位置设置B公司产品的内容和链接,诱导消费者浏览B公司网站,让搜索A公司软件的潜在消费者接触到B公司同类产品。

本案中提及的搜索场景应该是传统的搜索引擎,传统搜索引擎通常依赖关键词匹配和内容数量来排序,B公司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夺取A公司的流量,实务中确实有一些商家采用这样的策略来进行GEO,但这种做法在当下的AI搜索场景中还能走得通吗?笔者认为不一定。

AI搜索涉及自然语言处理、上下文理解、意图识别、RAG(检索增强生成)等技术,AI搜索向用户最终提供的答案,一般包含来源网站的概括内容和AI独立生成的内容。

在AI搜索的索引倾向方面,AI搜索更喜欢索引的内容往往有以下几个特征:

高权威、高时效、高匹配和高质量。

而本案B公司利用AI生成大量关于友商的“伪测评”文章,可能被AI搜索认定为低质量、非权威的AI生成内容。因此,B公司的行为在AI搜索场景下,效果可能大打折扣,甚至可能被识别为低质或误导性内容而被过滤。

四

本案给SEO、GEO服务商带来哪些合规启示

当心不正当竞争等侵权风险

SEO、GEO服务商在通过服务的过程中,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品牌名、商标作为关键词,生成虚假内容引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侵权行为。

从“刷量”转向“提质”

搜索引擎,尤其是AI搜索更看重内容的权威性、深度和质量,SEO、GEO服务商应优先打造高质量、结构化内容,另外可通过与权威专业媒体、垂类官方媒体达成合作,在合规框架下提升内容的语义价值和用户价值。

CONCLUSION

结 语

当下,AI搜索正在蓬勃发展,GEO的策略可能会因为技术迭代而面临重构。服务商需意识到,依赖关键词堆砌和低质内容引流的方式将难以为继,更有可能产生严重的不正当竞争风险。

未来GEO策略应聚焦于内容的真实价值与用户体验,强化原创性与专业性,才能够在AI搜索时代获得可持续的流量优势。

AI合规圈将持续关注AI搜索生态的演变,为即将到来的AI流量时代提供前沿的合规洞察与实践指引,助力企业构建合法、可信、高效的AI内容生态。

— END — 作者 / 陈焕律师 李琪瑶律师

审核/ 陈焕律师

排版/ 余问甄

作者简介

陈焕

《法律人必备AI必备核心技能》《法律人ChatGPT应用指南》作者,北京市隆安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、隆安全国合规委副主任、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、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广州市律协协会数据与数字经济委秘书长、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、广州数据交易所入库数据合规辅导师、广州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。擅长人工智能、数据合规、GDPR、网络安全、计算机网络犯罪等事务。

李琪瑶

《法律人必备AI必备核心技能》编者,AI合规圈负责人,英语专业八级,现为北京市隆安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,广州数据交易所入库数据合规辅导师、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、隆安广州制裁和双反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。李琪瑶律师擅长人工智能、数据合规、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业务、民商事争议解决事务。

文章插图
文章插图

欢迎添加微信,获取《中国人工智能法规及政策汇编》

MiniMax 递表,即将 IPO(附:招股书)

最高法发布新《民事案由规定》,涉数据相关案由|附全文

《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》11问11答|附评估报告模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