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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圆桌|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解读

科思律师事务所 · 2024-07-19

数据要素市场,终于盼来了税务局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7月12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节能节水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,针对节能节水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「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」的企业所得税问题,发布了最新的税收优惠的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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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绕该政策,我们与业内实务界人士,在微信群里展开了一场轻简的“线上数据要素圆桌论坛”。本次参与讨论的人员主要有:隆安的陈焕律师、诚安信的李俊熙会计师、某医疗上市公司唐总。我们将讨论到的内容精要归纳整理,以飨读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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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 「本次政策的核心亮点」

陈:几句话解读一下,这个政策里,最核心的亮点是什么?

李:这次加计抵免的政策,鼓励专用设备数字化改造。重点在这句:“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投入,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%的部分,可按照10%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。”

陈:如何理解?

李: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细节:

(1)注意期间: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(2)注意投入的对象:专用设备数字化、智能化改造投入。

(3)注意可以加计抵减部分: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%的部分。

(4)注意递免政策:可按照10%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。

举个例子:A设备买回来的时候花了100万元,今年数字化改造投入80万元,在不超过A设备购买价格的50%的部分,即50万元以内,可以加计10%即5万元的抵免额。

02「税收优惠力度点评」

陈:那这个优惠的力度,看起来也一般嘛?

李:我认为力度已经很不错了。现在是鼓励改造嘛;而且是加计抵免,原来的还是可以税前扣除的。所以可以视为鼓励政策。更何况前面我的例子还是比较极端的,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满“10%比例抵免”的。

陈:能不能理解为,原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之前,已经以成本的方式扣掉了买设备的支出,但因为这个政策的原因可以额外扣减?

李:是这么理解的。

03「“改造投入”抵扣的计算方式」

陈:公告里提到的“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%的部分”,应该如何理解?

李:譬如要改造的设备,买回来时花了100万,那么本次改造的投入,不能超过50万的部分可以抵免10%。举个例子,如果改造投入花了30万,就是抵扣30万的10%;80万的投入的话,就只能以最高50万的10%来抵扣了。

陈:能不能理解为,A设备本来就是买了100万。现在要做数字化改造,改造费用80万的话,可以50万的10%,为5万元;而如果改造费用30万的话,就计算30万的10%,也就是3万?

李:是的。

04「哪些情形属于“改造投入”」

陈:见过这种改造的情形吗?

唐:假设,原本我已经有一套等保二级的网络安全系统(包括软+硬件),然后我现在想升级成等保三级,我需要替换其中的一些硬件,升级软件版本。这种替换,能称为改造吗?

陈:法律上我认为是可以的,财务上的视角如何?

李:我认为这个是可以的。

唐:或者,原本我有一条流水线,然后现在我想加个智能节电的设备,但是原本流水线不适配。我又买了一条新的流水线,来加智能节电设备。那这个智能节电设备算改造吗?

李:新的生产线的改造费同理可以抵免。

05「与“数据资源入表”有何关系」

陈:最后一个问题。改造的设备成本支出,换一个角度看,其实设备的改造成本,也可以归集到数据资产里,作为数据资产成本的一部分。能否这么理解?

李:这样理解不太合适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是企业数字化的前提条件,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费用,可归入固定资产,不宜直接作为数据资产的成本。但未来固定资产的折旧,理论上可以归集为数据资产的成本。

陈:也就是说,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、会计审慎性原则的角度出发,这样的思路可能是不妥的。

李:是的。

06「抖个机灵」

唐:网安和信创集成。他们又可以卖各种堡垒机了(手动狗头)。

\*堡垒机,网络安全设备的一种;

\*根据型号不同,堡垒机集成了访陈控制,身份验证,防火墙等功能。是否可以认为是一种安全生产专用设备?

以下是政策原文,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跳转阅读:

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节能节水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

创作团队

作者:陈焕 李俊熙 唐

审核:有鲤Lega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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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焕

《法律人ChatGPT应用指南》作者

隆安湾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主任

隆安广州数字经济部副部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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